問:
請問如圖片所示
我沒有要統一編號
而有網友說統編在日期之上跟著商家的名稱地址和電話是可以兌獎的!
也有網友說有打上統編就不能兌獎!
請問哪個正確
2012-05-29 00:10:48 補充
回 忍者神龜;可是我有說我不要統編壓 而且這統編飾店家的...
答:依「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6條第3項,店家如果用收銀機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可採將店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列印在發票上,或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目前採收銀機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之店家大多採直接將其店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列印在發票上的方式,因為在那細長的發票上要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是有一點難度。
所以你看到的購買日期上面的資料,就是店家依規定將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列印在發票上(我查過了確定24442913是魚中魚水族寵物有限公司中和分公司的統一編號)
你的這張發票只有店家依規定列印上的店家統一編號,並沒有”買受人統一編號”,可以兌獎。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6條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應列印交易日期、貨物或勞務之編號、課稅別記號、數量、單價、金額、總計、收銀機編號及交易序號,買受人為營業人時,並應加印其統一編號。存根聯由開立人保存,收執聯交付買受人收執。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買受人為營業人時,銷售額與銷項稅額應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第一聯為扣抵聯,交付買受人作為依本法規定申報扣抵或扣減稅額之用,但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時,由開立人自行銷燬,第二聯為收執聯,交付買受人作為記帳憑證,第三聯為存根聯,由開立人保存。
營業人依前二項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已列印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者,免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
2012-05-29 10:30:54 補充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
下列各款統一發票收執聯,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
一、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依「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6條第3項可用列印相關資訊方式替代統一發票專用印章)
二、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無此情事)
三、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無此情事)
四、已註明作廢者。(無此情事)
五、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無此情事)
2012-05-29 10:30:58 補充
六、依規定按日彙開者。(無此情事)
七、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無此情事)
八、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上面只有店家統編,並無買受人統編,故不適用)
九、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尚未發生,超過9/5這張發票就不能領獎了)
十、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無此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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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此發票並無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不得給獎之情形
相關詞:
統一發票, 收銀機, 統一, 編號, 中和分公司, 發票, 魚中魚水族寵物有限公司, nbsp, 名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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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25 Tue 2014 20:20
統一發票統編在日期上對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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